各鄉(鎮)人民政府、殺虎口風景名勝區管委會,縣直各有關單位:
為持續鞏固深化鄉鎮(街道)機構改革,加快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,根據《山西省鄉鎮(街道)權責清單參考目錄〉(2022年版)》(晉編辦字〔2022〕88號)要求,結合我縣實際,對原鄉鎮權責清單進行了動態調整,重新梳理編制了《右玉縣鄉鎮權責清單目錄》(2022年版)(簡稱《目錄》),現印發給你們,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強權責清單動態管理。《目錄》(2022年版)包含省政府明確由鄉鎮行使的行政職權104項及縣直各部門下放鄉鎮行使的行政職權34項,共計138項。各鄉鎮和各相關單位應明確清單事項工作流程,明確程序環節,確保清單清晰、準確、可操作。同時,各鄉鎮要對照《目錄》(2022年版),對行政檢查、行政處罰、行政強制等事項進行梳理,編制成鄉鎮執法事項清單,并及時做好調整、規范、優化。
二、認真落實權責清單制度。嚴格依據清單履職盡責,不得在清單外設定和實施其他行政職權,不得變相行使已取消的職權事項,堅持“法無授權不可為、法定職責必須為”,按照我縣權責清單管理有關要求,明確各項職權相應承擔的責任,主動接受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監督。
三、切實厘清縣鄉職責關系。貫徹落實市委和縣委部署要求,持續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,縣級職能部門不得隨意將行政事務下放到鄉鎮,對于確需縣鄉兩級共同配合完成 的重點工作,要明晰各自職責和主體責任、配合責任,避免以屬地管理為由把責任推給鄉鎮,推動基層減負工作不斷走深走實。
右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2年10月8日